1、离婚去两次民政局能拿到离婚证吗
离婚去两次民政局在符合法定条件的首要条件下,是能拿到离婚证的。
1.依据《中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30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因此,只有在双方都明确表示想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后,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第三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才能最后获得离婚证。
2、离婚需要筹备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你,离婚需要筹备的材料包含: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与最近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用于证明当事人的身份和婚姻情况。
2.结婚证则是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的凭证。
3.离婚协议书则是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协议。
4.照片则用于制作离婚证书。
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要明确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要确定子女与何方一同生活,与未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成本、支付的方法及期限。
3.还要对一同财产进行分割,明确归各方的数目和价值并附清单。
4.一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也需要在协议中明确。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法、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办法及期限也是协议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6.不与子女一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法及另一方帮助的义务也需要约定了解。
7.协议中还可以包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情,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手印),注明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